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着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2021年,双江县国控、省控3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年均值达Ⅲ类以上,达标率100%。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双江县印发《双江自治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七项相关配套制度》等文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县共设县级河湖长20名,乡(镇)级河湖长53名,村级河湖长74名,专职巡(护)河员6名。辖区内37条主要河流及支流、31座中小型水库、2座坝塘及南等干渠等河湖库渠全部推行河湖长制管理,实现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
修改完善《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跨界河流协调联动机制方案》《双江县、临翔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跨界河流协调联动机制方案》,联合普洱市澜沧县、景谷县制定《双江县、澜沧县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双江县、景谷县河(湖)长制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跨界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清理库区白色垃圾,在水源地保护区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网,设置标识牌及警示牌,有效防止水源地破坏行为。
完善截污治污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问题“除根”。针对坝区19个鱼塘(236亩)排放污水问题,投资236万元完成坝区1000亩养殖池塘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全市首家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升级改造。整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排水防涝等资金,建成县城排污截污管网14公里,城区排污截污管道全部接入市政管网,截污管网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勐库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进南勐河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编辑:廖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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