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9日至21日在云南考察时强调 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19日至21日在云南考察时指出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和我省突出特点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殷嘱托。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牢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全省工作大局的突出位置,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一以贯之、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前所未有的进步,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牢记嘱托,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16个民族跨境而居,民族问题同宗教问题、边疆问题、贫困问题等相互交织,做好民族工作、维护好民族团结意义重大、至关重要。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政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民族工作的工作格局。我省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统领民族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推动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挂帅,相关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推进会、座谈会,密集部署、高位推动,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省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全力帮扶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在全国率先探索了“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帮扶模式,聚焦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形成“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一个民族一个集团帮扶”的扶贫开发模式,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与全国一道全面实现小康。 截至目前,我省实施了三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打造了36个示范县(市、区)、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县(市、区)、单位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久久为功,深入持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实施培训就业工程,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给予技能培训,100%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实施“直过民族”语言文字普及专项,完成9.96万名不通汉语劳动力培训;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09个,扶持培养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多年来,我省始终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工作,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始终坚持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深入持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本实现一县一示范,实施培训就业工程,各族群众拥有更稳定的就业。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各族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拥有更完备的社会保障。 ——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逐步形成。精心实施1021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创建102所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9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7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建普通话示范村701个,完成7752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促进各民族语言互通、心灵相通。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制定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编制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 在新征程上,云南将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谱写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核心速读
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2020年1月,时隔五年总书记再次踏访云南时提出,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貌发生巨大变化,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七彩云南,是山川独特、风光秀美,是人文神秘、风情万种。但是,在云南最绚烂的一“彩”是亲如一家的各族人民。尤其是随着“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步伐的加快,一条富有时代特征、云南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吐露芬芳,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发展,谱写了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一个民族都不掉队 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 2020年12月30日,火车的鸣笛声回响在无量山深处——大理至临沧铁路开通运营,佤乡人民的“发展之门”进一步开启。这一天,保(山)泸(水)高速公路(瓦房至六库段)也建成通车,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就此告别无高速公路历史,实现与全国高速公路网的联通对接。 2021年12月2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中老铁路全面通车,铁路沿线的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民族地区迎来了“张开双臂、拥抱世界”的重大机遇。 …… 天堑变通途,发展更加速。多年来,云南把少数民族地区作为交通建设的重点,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推动一批期盼多年、奠基长远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0个,5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8个民族自治州的48个县通高速公路,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邮、通硬化路,一些曾经“峰际连天、飞鸟不通”的山村也打通了发展通道,民族地区发展势头强劲。2015-2020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一个民族地区落伍。”云南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国全省发展大局,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着力抓脱贫、固团结、强引领,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助推各族群众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实现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 “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2019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继续团结奋斗。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云南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把产业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抓手,找准发展优势,做大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业,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特色县培育,民族地区产业特色优势逐步显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各民族同心筑梦、奋斗圆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知相亲相惜 1951年元旦,赴京参加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盛典归来的云南民族代表们在“民族团结誓词碑”前起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70多年来,这段“不悔誓言”深深融入云南26个民族的共同血脉,激励着一代代人,从历史中汲取精神养分,坚守初心、筑梦前行。 “在誓词碑上第9个签字的代表方有富是我的父亲。他曾告诉我,签字那天是他这辈子最激动也是最高兴的一天。”当年勇敢坚定签下名字的方有富,生前常在火塘边向哈尼族乡亲们讲述誓词碑和民族团结的故事。如今,他的小儿子方财兵接棒,当起了民族誓词碑的义务讲解员,“我要把民族团结誓词碑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传承誓词碑精神,让这份红色血脉赓续下去。”多年来,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的生动“教科书”,民族团结誓词碑激励着云岭各族儿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征程中奋勇前行。 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云南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我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打造全域创建格局;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城镇和乡村双向流动,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省委、省政府以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为抓手,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09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10个,民族文化“百项精品”项目102个,民族文化“百名人才”100人,连续两年列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6个世居民族,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 推动沿边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你们都是老支书,长期在边境地区工作生活,更懂得边民富、边疆稳的意义……我们要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边疆繁荣稳定……”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勉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乡亲们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边境稳则全局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新方位,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了“治国必治边”的重要论述。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全省国境线占全国国境线近五分之一的省情实际,把边境地区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先后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 边境兴则云南兴、边民富则边防固。从2015年起,我省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工程基础上,连续实施两轮“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全省110个沿边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实现了“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边境沿边村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20年5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原则,省委、省政府在我省25个边境县(市)抵边行政村(社区)中选择了30个自然村,根据“一村一方案,一村一示范”要求,突出“产业支撑、文旅融合、生态宜居、边贸助推、睦邻友好”等5种示范类型,率先试点打造“基础牢、产业旺、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边境小康示范村,为沿边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
2020年,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153元,较上年增长17.93%,边境村寨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2021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将力争用3年时间将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初步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推动形成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边民富、边疆美、边防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数说成就 ● 全省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0个,5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8个民族自治州有48个县通高速公路,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邮、通硬化路 ● 全省110个沿边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实现了“五通八有三达到”的目标,率先试点打造了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 ● 全省共创建1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3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5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量居全国前列 ● 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3307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或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 39个集体和42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 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901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252个 云南网记者 李正雄 张潇予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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