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省内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爆发,中高风险地区不断增多。元旦、春节、寒假临近,入临返乡人员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以最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元旦和春节,按照《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4号)执行。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不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边境地区。确需前往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临后,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各项防控措施。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开具出行证明并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减少人员聚集。不参加、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不超过10人。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人数,举办5桌以上宴会或50人以上自助餐聚餐活动的,须报经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批准。边境3县一律执行宴请不办、丧事简办。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减少旅途风险。鼓励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旅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立即就诊,并取消或终止旅行。 四、加强个人防护。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学习,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一旦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五、履行防控义务。 (一)在临沧市以外务工、就业、就学等人员,倡导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请村委会(社区)、单位和家人做好欲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的劝导工作,降低出行途中感染疫情的风险。确需返乡的,须提前3 天主动向属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和网格长报备返乡时间、14 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途中尽量避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注意个人防护。 (二)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及境外返回人员入临返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就地集中隔离14天,做5次以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若已在其他地区进行隔离过的人员,须提前向村委会(社区)、单位和网格长报告,提供出发地隔离管控相关证明,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以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三)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临返临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村委会(社区)、单位和网格长报告,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四)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有“*”号的人员,务必提前准备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再及时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纳入村委会(社区)网格管理。 (五)从低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通行,在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到达目的地后服从村委会(社区)网格管理。 六、服从边境管理。严禁私自非法出入境,不得参与、协助、组织、引带、运送他人非法出入境,不得窝藏、容留偷渡等违法犯罪人员,配合卡点进行防疫查验,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和网格管理,共同守护好神圣国土,共建边境和谐美好家园。切实履行边民责任义务,积极检举揭发偷渡、走私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可疑事、可疑人请及时向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七、落实防控措施。进入学校、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机场、客运对商场、农贸市场、网吧、酒吧、KTV、影院、宾馆、酒店、餐馆、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戴口罩、测体温、1米线等防控措施,并按相关规定控制营业时间,不得超时或延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进行监管,对拒不执行者一律关停处理。 八、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有效的预防新冠肺炎、防止重症的手段,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广大人民群众,要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九、关注疫情动态。各地疫情信息关乎每个人出行、工作、生活,广大人民群众应从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途径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疫情风险地区变化和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情况,不在微信、抖音、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十、请全市广大市民相互监督,若发现不执行以上规定人员或单位,请及时进行举报。 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临沧市:0883-2129366 临翔区:0883-2133886 凤庆县:0883-4214808 云 县:0883-8898086 永德县:0883-5211867 镇康县:0883-6634120 双江自治县:0883-7622274 耿马自治县:0883-6520772 沧源自治县:0883-7128508 防控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务必倍加珍惜。希望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理解、支持、配合做好冬春季、“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社会共同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恭祝广大居民朋友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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